医保,是守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防线,关乎千家万户的幸福与安宁。为把“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落到实处,让广大参保群众更便捷地了解医保政策、用好医保福利,自治区医保局特推出【全民参保 你问我答】专栏,通过权威直白的问答形式,针对医保政策提问较多、日常生活中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集中政策解读。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城镇和乡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为家里老人、孩子绑定亲情账户,激活医保码。
第二步:进入【我的】界面,点击“添加我的共同生活的亲属”。进入“绑定方式选择”界面,选择“使用身份证号绑定”,点击“确认”。
第三步:请仔细阅读《共同生活的亲属添加告知书》确认无误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共同生活的亲属信息填写页面。
第四步:填写共同生活的亲属信息,上传个人承诺书、本人户口本及被绑定人户口本,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如果您添加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小于16周岁,直接点击【添加账户】按钮就可以完成账户关联。如果您添加的共同生活的亲属大于16周岁,通过“人脸认证”后就可以完成账户关联。点击该共同生活的亲属图标即可展码使用。
不需要。已参加过城镇和乡村居民医保,并在医保信息系统有效登记的城镇和乡村居民,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不需要重新办理居民参保登记,直接按参保地规定办理缴费业务。
健康是我们最宝贵的财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则是对您和家人最好的健康保障,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在集中征缴期内积极参保。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
